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2名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金灵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体质和工作上的能力,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传染病、心脏病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无纹身,符合驾驶员岗位的身体健康标准;

  5.持有驾驶证C1证及以上,2年及以上驾龄(报考之日起算),且历史驾驶记录良好,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酒后驾驶、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2、现场报名地点: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核: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入技能考试。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的有关法律法规,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岗位条件设置要求相不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全招聘流程,所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择优聘用。报名者的总成绩为100分(技能考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若总成绩相同时,报名者名次按技能考试成绩排列。

  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若报名时间截止,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必须贴身携带身份证和考试中性水笔(碳黑)进入考场。

  面试依据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实际技能考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种种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前1天16:00之前提交放弃声明并由招聘单位确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实际人数或经招聘单位批准从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考生在得知体检结论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岗位报到,逾期未到岗位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岗位。

  应聘者经技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使用,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与受聘者签订合同。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和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依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在技能考试、体检及别的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